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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臉書

2月20日看到中央社報導「台灣男籃歸化人才短缺 籃協盼內政部開綠燈」,提到籃協副祕書長賈凡希望內政部比照戴維斯、阿提諾模式「開綠燈」,讓外籍球員待滿2年之後,利用功勳方式,提早成為歸化球員。看到賈凡這種說法,馬上浮現一個念頭「籃協何時可以長大,腳踏實地做點事,而不是老是吵著要糖吃」。

圖/何語嘈

過去歷史課本總是告訴我們,因為夏桀、商紂殘暴無道,人民生不如死,所以商湯放桀、周武伐紂都是順天應人、弔民伐罪之舉,實乃正義之師也。因此在無數人心中,夏桀與商紂王都是暴君的代名詞,商代夏、周代商也就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但這是全部的歷史事實嗎?在殷墟考古之前或許是,因為歷朝歷代的史官、文人都是這麼寫的,但隨著考古工作持續進展,一些被刻意掩蓋的歷史事實逐漸被揭開,原來周滅商的歷史是如此血淋淋,令人不忍卒讀。

2022年10月1日出版,中國青年學者李碩的歷史著作《翦商:殷周之變與華夏新生》一問世即引發熱烈討論,因為他利用中國幾十年累積的考古發現與相關文獻,加上他個人的突破性思考,揭開古代中國曾存在的大規模人祭事實,打破人們對上古民風純樸的浪漫想像,發現原來在古老的中國大地上「文明」竟是如此「野蠻」。

內容簡介

本書一開始先爬梳及介紹新石器時代的文化狀態,以及可能是夏朝存在的證據-二里頭文化,其中包括零星出現在某些部落的人祭文化,試圖透過放大歷史時空背景引導讀者先理解歷史發展脈絡,建立閱讀本書的基礎,最終順利進入本書要呈現的重點。

依據作者研究,新石器時代華北地區某些部落形成了人祭的信仰,並被二里頭文化沿襲了,隨後在商朝達到頂點。為何在商朝達到頂點?為了凝聚向心力。因為商朝的建立者並不是單一部族,除了商族之外,還有其他幾個部族,因此藉由人祭,將獻祭者(商族及其盟友)與被獻祭者(戰俘)區別開來,明確地區分我方與他方,從而使我方內部向心力得以凝聚,同時也顯示我方的高人一等(我方可以宰制他方的生命)。

此外,人祭也是為獲得諸神(含升天的商朝先王們)的庇佑,歷代商王相信獻上的祭品越豐厚越能得到諸神的歡心,因此透過征服周邊其他部族,將這些部族的領袖及強健的男子獻為祭品,就成為商王重要的工作之一。雖然曾經有過某位商王及部分商人想改革這種血腥的人祭,改利用其他祭品,如牛、豬、狗、青銅器,但未成功,反而引發數十年的內鬥,終究還是回到人祭的傳統。

隨著時間來到商朝後半,人祭規模越來越大,祭品的需求也越來越多,除了持續對外征戰捕獲戰俘充當祭品外,投靠的周族也協助他們捕獵用於獻祭的羌人。周族本居住在西部邊陲,受到周邊戎人侵迫,在古公亶父率領下重回周原,希冀得到商朝的保護,作為代價,周族在防護商朝西部邊疆的同時,也必須協助提供人祭的祭品,就是他們曾經的同族-羌人。

然而,周族雖然盡力滿足商王朝的需求,但因著勢力的增長,周族也遭受商王朝的猜疑,最終周文王姬昌被拘禁在殷都,面臨隨時可能成為祭品的恐懼。在被拘禁期間,文王利用從商人習來的卜算技術,推算他親歷的諸多事件的吉凶,並一一紀錄,發展成為《易經》的卦、爻辭體系。其後在文王兒子們的努力奔走,以及付出長子伯邑考被紂王做成肉羹的代價後,文王終於獲釋,回到周原。經歷了朝不保夕的命運,堅定文王“翦商”(除滅商王朝)的決心,並推算“翦商”的戰略。

在營救文王的過程,周族不只結好商王朝某些貴族、重臣,也與熟知商王朝虛實、知識、技術的姜太公建立同盟關係,為翦商大業打下基礎。然而回到周原不久,文王就離開人世,未竟事業交由次子周武王姬發接力完成。不過面對龐大的商王朝,周武王內心的壓力可想而知,不僅擔心商王朝得知“翦商”的密謀,也因不像文王有卜算的能力,前路茫然未知,再加上親眼目睹親兄伯邑考的犧牲,以及殷都大規模的人祭,武王常作惡夢無法安眠,端賴弟弟周公的解說與鼓勵,才能堅持翦商的大業。

經過幾年的經營,周族將周遭許多部族、小國拉進翦商的陣營,並趁紂王派出大軍遠征江淮,殺叔父比干、囚禁叔、兄箕子、微子啟,弄得統治集團人心惶惶之際,武王率軍進攻商王朝,最終除滅商朝,並在殷都模仿商人的人祭行為,宣示天上的諸神已離棄商人,天命歸於周族。

武王死後,因成王年幼,由周公輔政。親眼目睹父兄的遭遇,以及殷都人祭的慘無人道,周公下決心徹底禁絕人祭宗教,不僅禁止再舉行人祭,更銷毀有關商代人祭的文獻紀錄,並重新建構一套基於“德”的世俗政治與道德體系,將天命的歸屬與統治者的德行結合,棄絕利用人祭交換神明庇佑的觀念,正式與諸神告別,請諸神遠離人世。

對於父親周文王發展出的易經及其爻辭,周公不好廢棄,就重新撰寫爻辭,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等,以另一套激勵人奮發向上的爻辭來替代原先父親撰寫的,可謂所有面向都考慮到。經過周公的努力,終於讓華夏民族擺脫血腥的文明,開創了正向、以禮樂為核心的新文明。

心得感想

初讀本書,內心受到極大的震撼,雖無法與當年閱讀黃仁宇的《萬歷十五年》、《中國大歷史》,賈德‧戴蒙的《槍炮、病菌與鋼鐵:人類社會的命運》相比,但也所差無幾,都幫助筆者開拓理解歷史的新視野。憑著殷墟考古的發現與相關文獻的爬梳,本書作者李碩竟能演化出一本歷史鉅著,並且以生動的筆法描繪出相關歷史場景,但也不會為了吸引更多讀者而編造、虛構沒有根據的內容,書中內容基本都有所本,可說是天生要吃「歷史」這行飯的人。

本書內容十分豐富,每個人閱讀應該都有不同著重重點,以及不同的心得感想,筆者本人對周族自身的奮鬥與自救最有感覺。雖然當初只是一個小部族,為了生存還需要到處遷徙,甚至還必須投靠商王朝以獲得保護,但無損周族生聚發展的決心與意志,在周原立定腳跟後,打著商王朝的招牌威嚇拉攏周邊小部族,逐漸成為商朝西部邊陲的主要國家,當地的老大。

其後,雖引起商王朝的疑慮,周文王甚至被帶去羑里拘禁,面臨隨時成為人祭祭品的危機,但在營救文王的過程中,周族不僅結好部份商王朝貴族、重臣,也與熟知商王朝虛實的姜太公結盟,最後在付出文王長子伯邑考被殺做成肉羹的代價後,成功使文王獲釋,且被紂王封為西伯,有了管理西方臣服商王朝諸小國、部族的名份、權力,以事後結果論來看,周族算是化危機為轉機,成功度過部族遷回周原後的最大危機,也為其後的翦商大業奠定成功的基礎。

文王回到周原後,如果缺乏勇氣與決斷,周族可能就因循果且,繼續替商王朝看管西部邊疆,捕捉人祭所需的人牲,然後揣揣不安地等待商王不知何時會落下的憤怒之鞭;然而文王選擇了翦商這條極為艱辛的道路,比較商王朝與周族的實力,兩者明顯不在同一量級,面對商王朝這一龐然大物,周族稍有不慎就是滅頂之災,過去的積累一夕化為烏有,其中的壓力是外人難以想像,不過成功了就可擺脫看人臉色的日子,也擺脫了幹捕捉人牲的髒活,以及自身隨時也可能成為人牲的命運。

選擇走翦商這條不歸路後,周族的命運就如履薄冰、如履深淵,一方面要聚集所有力量,縮小與商王朝之間的實力差距,一方面又要避免被商王朝察覺他們的意圖,在他們尚未成事之前就以泰山壓頂之勢摧毀整個周族,這已經不是一人、一家之成敗,而是整個周族成千上萬人的生與死,因此領導者與其臣屬的意志、勇氣、能力至關重要,以結果來看,周武王、周公、姜太公等周族領袖顯然具備堅定的意志、非凡的勇氣與優秀的能力,縱使在過程中周武王有時也會有驚懼、茫然,但最終克服了,並且達成翦商的目標。

回頭看,從一個被欺凌的小部族到最終滅掉商王朝,取而代之成為新的統治者,周族的成功雖然有點奇蹟的成分,但自身的努力與奮鬥卻是主要的因素。與其將一切人生的不順與困阨歸諸於命運,不思放手一搏,改變自身的處境,還不如選擇走一條艱難的道路,即使被社會鐵拳揍得鼻青臉腫,落得遍體麟傷,但至少已經為自己拚搏過。綜觀周族的全部奮鬥經歷,腦中不禁浮現出一句話:「自己的民族自己救」。
 

2024總統大選在即,國民黨猛攻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的國籍問題。圖/蕭美琴 Bi-khim Hsiao粉絲專頁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大選正如火如荼地展開競選活動,除了比拚政策、展現候選人人格特質之外,民進黨及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的國籍意外成為選戰焦點。雖然中選會及內政部已明快地對外澄清所有候選人都沒有國籍問題,但國民黨似乎撿到槍,仍繼續猛攻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的國籍,質疑蕭美琴自傳曾說自己只有美國籍,因此是否具備副總統參選資格存在很大的問題。

討論蕭美琴國籍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討論我國關於人的身分的相關法律規定,否則無法釐清問題,最終只會淪為口水戰,不具任何建設性討論。我國關於身分的法律規定非常複雜,複雜程度應該在世界上名列前茅,首先可先將人區分為國人、外國人與無國籍人,國人又可區分為有戶籍國民與無戶籍國民,另在國人與外國人之間又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與澳門居民。

固有國籍是與生俱來不待申請,且不會自動喪失

講到外國人與無國籍人,大家應該比較沒有疑問,因此就不花篇幅說明。至於國人會分成有戶籍國民與無戶籍國民2類,在世界上應該少見,甚至是絕無僅有,首先,世界上有戶籍制度的國家本來就不多,主要分布在東亞,包括日本、韓國、中國、越南與臺灣,然後只有臺灣再因國人有無設立戶籍,進一步將國人分成2類。

依據國籍法規定,我國國籍的取得有2種方式,一種是出生就取得,稱為固有國籍,不需要向政府機關申請。我國固有國籍以血統主義為主,出生地主義為輔,也就是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即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此外在我國領域內出生,父母無可考(就是棄嬰)或父母為無國籍人,也可具有我國國籍。另一種是歸化取得,本來是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符合取得我國國籍相關規定,向內政部申請並得到許可,就可取得我國國籍。

其次,依據戶籍法第1條的規定,中華民國人民戶籍之登記,依本法之規定。依照這項規定,只有具有我國國籍的人才可在臺灣登記戶籍,且登記戶籍的國人稱為有戶籍國民,沒有登記戶籍的則是無戶籍國民,2者之間最大的差別就是有戶籍國民可以享受各項社會福利,以及領取有身分證字號的中華民國護照,享有140幾個國家的免簽待遇。

此外,依據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因此國人出國超過2年以上沒有回國,戶籍就會被遷出國外,但不會因此喪失國籍,因為依據國籍法規定,必須國人本人提出申請,經過內政部許可,才會喪失國籍,所以國籍不太因為出國太久就自動喪失,新冠肺炎期間因為邊境管制,許多國人因為無法隨意進出國門,導致戶籍被遷出國外,並引發國籍是否喪失的疑慮,內政部還特別發新聞稿澄清。

兩岸互不管轄的現實產生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的分別

接著我們來談大陸地區人民。首先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依照這項規定,政府在81年7月31日制定公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而依據該條例規定,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的人民,大陸地區人民是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因此可以說,因為兩岸的分治與互不管轄,才會產生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的區分。

至於新冠肺炎期間,媒體關注的「小明」問題,其癥結在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與第5條的規定,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如果未在大陸地區設立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於出生後一年內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就是臺灣地區人民,反之則是大陸地區人民,因此當時蘇貞昌或陳時中才會提及「小明」的問題是源自他們的父母選擇的結果。

而香港居民與澳門居民則是出自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的規定,依據該條例第4條規定,香港居民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澳門居民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此外,除了有戶籍國民不用申請可以隨意進出國境、在臺灣居住生活外,為因應上述提及的各類身分的人進出國境、居留、定居,甚至是身分轉換及設立戶籍,政府也分別訂定相關法規,不同的人就適用不同的法規,比如無戶籍國民適用的法規是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外國人與無國籍人適用的法規是入出國及移民法、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與國籍法;大陸地區人民適用的法規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有興趣的讀者不妨自行上《全國法規資料庫》仔細查閱。

蕭美琴國籍問題的探討

依照目前中選會與內政部公布的相關訊息,蕭美琴的父親具有我國國籍,且從來沒有申請過喪失國籍,依照國籍法規定蕭美琴應該出生就具有我國國籍,不待申請,而且她也從來沒有申請喪失我國國籍,因此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我國國籍。此外,蕭美琴因為母親為美國人,所以也是出生就有美國國籍,不過依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公布的訊息「經查美國聯邦政府政府公報《聯邦公報》網站,在2002年7月22日公布放棄美國國籍名單有『Hsiao Bi-Khim』,中間名為Louise。

蕭美琴英文姓名使用台語羅馬拼音『Hsiao Bi-Khim』,可判斷美國聯邦公報網站的Hsiao Bi-Khim應為蕭美琴。」(網址: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959)因此蕭美琴應該已經沒有美國國籍。

有關藍營質疑蕭美琴在自傳中說自己只有美國國籍,推測可能原因是蕭美琴對相關規定並不熟悉,畢竟沒有花時間了解,一般人對我國身分相關法規都是一知半解,比如有藍營市議員曾將蕭美琴與「小明們」並列討論,認為身分都需要經過申請選擇,但事實上國籍不用,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才要二擇一。或是聽在戶政機關上班的朋友說,有些在國外出生並長大的國人以為自己沒有我國國籍,詢問如何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但事實上即使他們在國外出生,但他們出生時父或母有一方是我國國民,他們就具有我國國籍。

因此藍營與其一直質疑蕭美琴國籍問題,還不如回歸政策辯論,或者是對民進黨政府施政的監督,畢竟影響大選結果是在於中間選民的選擇,質疑國籍問題只能鞏固藍營選民,唯有提出有感的政策才能吸引中間選民。
 

喧騰多時的總統候選人組合,終於隨著截止登記於本(11)月確定為3組候選人。圖片來源/侯永宜臉書專頁、賴清德臉書專頁、柯文哲臉書專頁。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已經截止登記,到底會有幾組總統副總統參選人是國內最近非常關切的議題,是藍白和對決綠,還是國民黨、民進黨與民眾黨三足鼎立,現在終於答案揭曉。其實早在開始登記之前,可能的總統參選人早已使出渾身解數,提出各種政策與論述,希望獲得選民青睞,可是有些主張搞錯基本政治概念,如施行內閣制比較能制衡,凸顯了從事政治工作者連基本的政治概念都混淆了,反而不利民主政治制度的鞏固,因此更需要普及基本的政治概念,免得人云亦云,被似是而非的話術牽著走。

國內教育一向重理工輕人文,以技術應用為導向,忽視了基本政治概念的教育,所以培養出許多優秀的醫生、工程師,讓我國醫療水準名列前茅,也創立許多國際知名的科技公司,但攸關政府運作的基本ABC卻往往一知半解,才鬧出前述「內閣制比較能制衡」的笑話,而且不只這一項,還包括考試院與監察院凍結、高級文官公開遴選、……等。

總統制比內閣制更能達成制衡的目的

首先,「內閣制比較能制衡」這種觀念真的錯得離譜,因為權力要能制衡的前提必須是,權力是分散且對立的,由不同人或團體掌握不同權力方能產生制衡效果,有基本政治概念的人都知道唯有總統制才有機會達成,因為總統制中總統與國會方有可能由不同政黨掌握,內閣制則基本沒有,因為內閣是由國會多數黨組成,行政權與立法權是合一的,如果沒有多數黨,被迫由2個以上政黨組成聯合政府,則比較可能出現彼此牽制而非制衡,除非是非常成熟的民主國家才有可能出現聯合政府穩定運作的情形,但可惜臺灣民主尚在深化中,離成熟還有一段路要走。

凍結考試院與監察院是公然違憲

其次,凍結考試院與監察院是公然違憲,因為考試院與監察院是依據憲法設置,並明定其職權,雖然論者多謂考試院與監察院功能不彰,形同雞肋,認為沒有存在之必要性,但憲法中並沒有規定可以不提名考試院委員與監察院委員,從而凍結兩院之運作,因此不提名就是違憲,除非要在國內製造動盪不安的情勢,或刻意引發對抗以從中獲利,否則一個正常的總統不應該有任意凍結考試院與監察院的念頭,正辦應該是修憲廢止考試院與監察院。至於是否要廢止是另一層次問題。

高級文官公開遴選並非最好的方法

至於高級文官公開遴選,不知高級文官指涉的對象為何?是單純指文官體系依序升遷的事務官,如各部會的常務次長,還是指政治任命的政務官,如各部會的政務次長,如為前者,那就是公然破壞文官任免與銓敘制度,為違法的舉動,如是後者,也必須審慎思考,因為政務次長是協助部會首長做重大政策之決策,除了必須具有專業能力,最好也能了解政府體制之運作,不是動動嘴巴就可勝任,否則不是自己不適應體制而非常痛苦,就是想法天馬行空,難以付諸實施,且兼折磨部屬,以及妨礙政府施政。最明顯實例就是某黨主席稱自己政黨的5位立委比不上他黨投靠過來的1位前立委,而這5位立委除黨主席自己前市府部屬外,全是該黨海選(公開遴選)而來,由此可見公開遴選成效也有限。

政治改革基礎在全體公民具備基本政治概念

政治不是喊喊一些新穎的口號就能推動改革,而是全民具備基本政治概念,並且能深入思考現行政治制度之不足,以及理性對話與討論,最終找出具理想且可行的改革方案。假如提出的主張有違基本政治概念,根本沒有繼續討論的可能,則只是純粹騙騙支持者,不具任何意義。
最後,一群具備基本政治概念的國民才能建立一個健全的民主社會,包括理解總統制、內閣制或雙重首長制的差異,我國憲法重要規定等,所以期盼國人不是只用心研讀主要學科或有利求職的學科,學校社會學科的課本有空還是可以拿起來看一看。
 

圖/高苑科技大學粉絲專頁

副總統賴清德6月20日宣布,明(2024)年起補助私立大學學生2.5萬元學雜費,以縮減公、私立大學的學費落差。隨即教育部6月29日在行政院院會報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 3.5 萬元,拉近公私立大專學雜費的差距。並搭配對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至2萬元、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以及精進就學貸款申貸及還款措施等三項配套措施,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也讓學生更適性選擇校系。(詳細內容可參閱教育部6月29日新聞稿「落實教育平權,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