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3屆立委(第7、8、9等3屆)審查,國籍法終於在12月9日修正通過,象徵我國對人權保障更加落實。過去移民團體一再批評外國人必須先放棄原有國籍才能申請取得我國國籍,如果被內政部駁回,往往使這些外國人淪為無國籍人,成為國際人球,相關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國籍法修正通過後,變成外國人先取得我國國籍,於一定時間後再補送放棄原有國籍證明,未來將不會再製造國際人球。
1月6日行政院院長林全與內政部部長葉俊榮、臺南市長賴清德一起前往臺南學甲伯利恆文教基金會,頒發國民身分證給在臺服務超過50年的甘惠忠神父,以表彰及感謝他對臺灣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