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自由的,真正的獨立媒體。

1.368坪的等待,徐自強的無罪之路。 作者:李濠仲。 圖/博客來

1995年,一場駭人聽聞的擄人勒贖撕票案,在警方冷靜周旋、事發25天便擒獲主嫌的英雄式破案畫下句點,但隨著主要嫌疑人黃春棋供出「阿強」、「大胖」、「阿宏」,世人驚覺還有共犯的存在。「阿強」徐自強─黃春棋的表哥,就此被捲入長達20年的冤案爭議,在僅有黃春棋與陳憶隆的自白下,他被認為是整起擄人勒贖案的主謀,並被判處死刑定讞。

《1.368坪的等待》一書中,紀錄了徐自強案從死刑到無罪定讞的21年,以及當年擄人勒贖案的事件始末與相關爭議點。在那個擄人勒贖唯一死刑的年代,徐自強赫然見到報紙上那震驚全國的撕票案上,出現自己的名字,那恐懼無法用言語形容。「我相信我沒有做,司法會還我清白」徐自強如此說,便毅然自首投案。然而因為他的自首、再加上兩位犯嫌的自白供詞,即使後續徐自強提出不在場證明與具體事證,說明案發當時他並不在場、也不知情,但當時法院仍認定其知情且參與,被判處死刑定讞。即便在檢方提交的證據中,始終沒有毛髮、聲音、指紋、其他目擊證人等具體證據,除了,黃春棋與陳憶隆的自白。

《釋字582號》 改變臺灣刑事審判

徐自強案是我國司法史上,冤獄救援極其重要的案件,不僅見證了政黨輪替下的司法改革,同時催生《釋字582號》這個可說翻轉過往以犯嫌自白為主要證據的刑事案件辦案方式。釋字582號解釋的重點在於「共同被告的自白必須經過證人詰問程序」才具有證據能力,也就是不再只依靠犯嫌的自白咬出共犯並定罪,同時也間接避免警方慣用刑求手段取得證據,使得刑事案件調查與審判更為進步,並更為接近「無罪推定原則」。 2015年第九次更審,臺灣高等法院宣判徐自強無罪,檢方上訴。2016年10月13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徐自強確定無罪。

無處宣洩的恨意與憤怒

從徐自強的角度來看,這是一段走了21年終得清白的苦行之路;從協助司法救援者的角度來看,這是一件重要的勝利、是司法公義的彰顯。但在受害者家屬的眼中,這無疑是在21年後摧毀他們希望的一聲喪鐘。「如果徐自強不是犯人,那是誰殺了我兒子….我該恨誰…」受害者家屬如此淚訴。

徐自強真的無罪嗎?沒有證據,所以判決他理應無罪;但他真的沒有參與嗎?

這是一件完美的冤獄平反,還是我們終究錯放了一個真正的殺人兇手呢?

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導演紀岳君觸碰了這令人不忍直視、受害者心中最痛的一塊─如果連司法都無法給受害者家屬完整的事實,甚或在不斷顧及人權的情況下更改罪名、判決無罪,那受害者的公道該如何是好。 當得知原本被抓到且判處死刑的兇手,因為證據不足而被判決無罪,甚至其他證據確鑿的兇手也因為制度的因素延後槍決,對受害者家屬來說,原本已放下的傷慟再次被挖出,且這次再也沒有看到盡頭的那日。尤其黃春棋、陳隆憶在被判決死刑25年後,身為現存被判處死刑最久的死刑犯,因2024年憲法法庭判決唯一死刑違憲,於2025年11月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要等到判決確定的那日,還有漫漫長路。

「無罪推定」是人權最後的防守線

在重大刑案發生後,或是當又有死刑犯被「救援」出來,輿論總是習慣性地從受害者視角切入,放大他們被司法「背刺」的背叛感,甚或拿著罪證確鑿的案件質問著廢死團體,「連這種人也不判他們死刑嗎?」那彷彿刺穿人內心的尖銳目光,已經將社會割裂成兩派:「廢死」與「反廢死」,反廢死派被認知為實踐公平正義,而廢死派,則被形塑為悲劇的催生者、是不食人間煙火的無知者。

正如《1.368坪的等待》一書中,徐自強的告白,不論你是否相信徐自強無罪,但在沒有落實「無罪推定」原則的司法體系,永遠都可能會有下一個被捲入體系的無辜者,「那可能是你、是我,是任何人」。

因此,每一件冤獄救援與其說是在挖掘受害者的傷痛、是在玩弄法條讓兇手逃過制裁,不如說是在守護司法體系最為重要的「無罪推定」原則:如果沒有證據,就應該被推定無罪─即使那可能會錯放兇手,但至少這龐大的國家體系,能盡量避免去壓死任何一個,無端承受冤屈的人。

既為原則,那便不會因人設事。或許未來又有所謂「冤案」獲得平反,我們能試著站在當事者的角度來想想:倘若我真的是冤枉的,這平反會多麼有價值呢?

圖/截圖自箱根驛傳官方網站(https://www.hakone-ekiden.jp/)。

最近有朋友提及Threads上有許多人熱烈討論「箱根驛傳」,好奇心驅使下上網查詢關於「箱根驛傳」的報導與討論,看完這些報導及相關的深度介紹後,覺得這個比賽太熱血了,讓人看了內心澎湃不已。關於「驛傳」這個詞並不陌生,因為日本知名作家萬城目學去年在臺灣出版的作品《八月的御所球場》其中收錄的一篇短篇小說〈十二月的都大路縱貫記〉就是講述一個在京都舉辦的女子高中生驛傳比賽的故事,還穿插女主角在比賽時看到日本幕末時代的新選組在路旁喊打喊殺的情景,內容有點「怪力亂神」,但曾在網路上看過有人評論京都,說在一座有著悠久歷史與文化的城市裏,任何光怪陸離、神奇鬼怪的事都顯得很正常。

國發會2025年9月1日發布新聞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三讀通過」,強化延攬外國專業人才之力道。圖 / AI生成

為因應全球激烈的人才競爭,並回應國內產業發展需求,《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於9月24日修正公布,除第4條第4款第4目後段、第28、29條訂於2026年6月30日實施外,其餘修正條文已在2026年1月1日實施。國發會表示,希望藉由鬆綁相關規定,吸引更多國際專業人才留臺貢獻,以利未來國家發展。

圖 / AI生成

1月3日美國發動一項名為「絕對決心行動」(Operation Absolute Resolve),在短短2個多小時內成功抓捕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夫婦,消息曝光後,舉世為之震驚,各國或譴責或支持,但無一不被美國強大的軍事實力所震懾。有人分析美國此舉是意在委國豐富的石油儲藏量,有人指美國是在重新彰顯門羅主義,警告敵對勢力不要意圖染指美洲,但本人認為這只是川普實現「讓美國再次偉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MAGA)的其中一小步。

eyeseenews-46595799469565b2f611bf

近日與太太前往久違的故宮博物院參訪,恰巧有部分展場展示了宋朝的書畫,包括蘇軾、黃庭堅、秦觀、米芾、李公麟等人,雖然我們2人是門外漢,但美的事物具有強大的穿透力與感染力,所以無礙我們對這些書畫的欣賞與讚嘆。就在邊走邊頌讚之時,突然看到一幅從石碑拓下的「元祐黨籍」文,並在上面看到了許多熟悉的名字:司馬光、蘇軾、蘇轍、黃庭堅、秦觀,心中不由一陣感慨。因為「元祐黨籍碑」是宋徽宗聽從宰相蔡京的建議,將元祐年間(即宋神宗時期)反對王安石變法的舊黨官員,列為元祐奸黨,立碑於皇宮大門外,而後又下令在全國刻碑立石,以示後世。一場新舊黨爭不僅使北宋政局動盪,諸多有能力的人不能被任用,甚至使北宋國力更形衰弱,以致最終亡國。

北宋新舊黨爭主因:雙方無法溝通、對話

年輕讀歷史時,每當看到北宋新舊黨爭這段史實,心中總有疑惑:王安石與司馬光等人縱使政見不同,但彼此皆有互動交往的情誼在,難道無法好好溝通、對話,尋求共識,卻非要弄到誓不兩立方才罷休,真是令人難以費解。雖然隨著年紀增長,逐漸理解事情參雜政治權力的爭奪後往往會變得更加複雜,但觀察王安石與司馬光等人的品行,都不是「小人」,因此單純以權力鬥爭來解釋,似乎又太過於簡單。最後想想恐怕王安石與司馬光的個性特質是重要因素,因為王安石人稱「拗相公」,而司馬光曾被蘇軾稱為「司馬牛」(表示他的個性像牛一樣固執),兩人的個性都是屬於堅持己見,較難被說服的類型,因此意見不合就難以溝通,更何況是關於國家興亡的大事。

明明他們2人都是所謂「忠君愛國」的大臣,也希望國家能夠強盛、百姓能夠過上好日子,但最後卻為了變法這件事鬧到近乎絕交,2人身後還有人藉此事討好皇帝、攻訐政見相異者,新舊黨之間最終難以調和,直到北宋滅亡。如果2人有知,是否還會固執地堅持己見,還是會試著放緩自己的態度,更多地溝通、對話,我們並不知道,更何況歷史是無法重新來過的。不過這件事是值得現在的我們借鏡,因為不管是國家大事,或是個人私事,都需要尊重彼此的意見,理解對方的立場,並好好對話。

民主政治的常態:多元意見與妥協

常常聽到一句話:100個人會有101種以上的意見。因為人不是複製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出生背景、成長歷程,接受到的外在影響都不相同,因此形成不同的認知觀是非常正常的,尤其是在一個民主社會,更重視多元價值,而非單一價值,意見不同是理所當然。此外民主政治的運作往往是妥協為主,因為要求得共識真的很難,只能各讓一點、各退一步,尋求一個大家雖不滿意、但勉強可以接受的方案,與理想距離甚遠,而且看起來確實很沒有效率,不過至少不會人頭落地、血流成河。

這一、二年臺灣政爭嚴重,藍、綠、白惡鬥,不只造成行政院與立法院對抗,監察院與憲法法庭也難以運作,將嚴重影響政府的施政,屆時受苦的還是臺灣民眾。本人還是願意相信除了部分政治人物,多數的從政者還是希望臺灣會越來越好,民主運作越來越穩固,所以才會在立法院提出相關法案(不管是制定法律或修正法律),行政部門則提出施政計畫與預算案,每個人都在自己職位上善盡職責,但每個人對臺灣未來的想像可能不同,對達成目標的方式無法一致,因此總是發生爭執。在此呼籲,從政者應該理解意見不同是正常的,因此必須尊重彼此不同的意見,並且循民主程序充分討論、溝通與對話,在討論過程中找出彼此可以接受的點,並逐漸形成共識。

結語:尊重別人意見就是保護自己表達意見的自由

如果只是強調贏者全拿、少數服從多數,將無法讓少數意見被聽見、被討論,並可能累積怨恨,製造更大的衝突;此外在民主國家,民意如流水,焉知今日的少數不會成為明日的多數,今日的多數則成為明日的少數,屆時主客易位,被以相同方式對待,能向誰訴苦呢?更何況在民主制度下,大家尚有機會表達不同意見,假如身處一個強調「聽黨話、跟黨走」的國家,恐怕就沒有表達個人意見的自由,甚至連不表達意見的自由也沒有,因此為了保護自己表達意見的自由,先從尊重別人的意見開始,否則北宋新舊黨爭產生的後患,將有可能在今日的臺灣重現,屆時再多的後悔都無濟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