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惡房東或惡房客嗎?近年因房屋租賃所衍生的租屋糾紛事件時有所聞,通常多肇因於租賃雙方不了解彼此權益。內政部發佈的新版房屋租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106)年1月1日起將正式上路,未來所有出租房屋的房東皆必須遵守租賃契約所有事項,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提醒,如違反規定,最高將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繼年初公布第一波全國8縣市的土壤液化潛勢圖,中央地質調查所於12月16日中午12時再次公布第二波,這次包含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及嘉義市等共5縣市,92鄉鎮區,民眾可上網站(http://www.moeacgs.gov.tw/2016.htm)輸入地址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