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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8日 23:04 曾艾熙/整理報導

遭「網路霸凌」找誰投訴? iWIN成立兩週年 FB也加入反霸凌

藝人Cindy楊又穎遭「網路霸凌」自殺事件後,引起民眾激烈討論,當被「網路霸凌」時該如何處理?今18日iWIN平台以「網路零霸凌、樂活e世代」 為主題舉辦2週年的活動,Facebook亞太地區公共政策總監Mia Garlick也發表將與iWIN緊密合作,發表台灣區FB霸凌控制中心,致力創造一個可安心分享的網路空間。

13日晚上行政院邀集相關部會、學者專家、社群參與者等討論防杜網路霸凌線上諮詢會議,政府目前已設有iWIN平台,民眾受到網路霸凌可向iWIN求救,iWIN可直接受理報案,未來將和Google、FB業者合作,提供反霸凌協助。

Facebook 在台灣有1600萬的用戶,平常若在網路受到侵犯、冒犯或霸凌,可以通報FB管理中心;FB有24小時團隊會分析FB上哪些霸凌型的語言必須刪除,加強自律機制。今iWIN兩週年活動上,總監 Mia Garlick 表示:「Facebook 非常注重且保護用戶的安全,且致力於創造一個讓所有人可以安心分享的空間。在台灣建立的網路霸凌預防中心,將與 iWin 緊密合作,希望能夠對台灣的家長、師長及年輕人們伸出援手,幫助他們擁有更多起身對抗霸凌的資訊與工具。」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執行長黃葳威表示,iWIN推動7大任務,分別為推動產業自律、宣導網安、提供過濾資訊、網安諮詢、通報機制、兒少上網行為觀察、國際交流合作。除了兒童、青少年外,現開放成年人申訴,同時網路霸凌案件也可線上收案,且有專線電話洽詢。

黃葳威說,iWIN主要是在霸凌當下給當事人支持,安撫心理狀態,降低事件所造成的傷害,除此之外會請當事人留下證據,以便處理後續問題,只是iWIN還是扮演著初步法律諮詢及安撫的角色,不具公權力,扯刑事、民事的部分將會另外轉給警察局,進行蒐證跟研判。

行政院指出,隨著智慧手機及電腦網路深入日常生活,網路霸凌所涉及的公然侮辱、誹謗、恐嚇、加工自殺、妨害秘密等問題,可能違反《民法》、《刑法》、《社會秩序法》等相關法律,雖現行法律已有相當規範,卻仍有民眾成為網路霸凌的受害者,因此,法務部主張是否放寬《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對於調取通信紀錄的限制,衛福部也提議網站業者自律機制、被遺忘權等是否需強制入法規範。

今天黃葳威針對行動網路世代來臨,呼籲各界一起關懷青少年上網安全,朝向7大目標 ( N-E-T-W-O-R-K )-N(Net):謹慎社群平台分享;E(Ethics):遵守法律兼重自律 ;T(Time):管理行動上網時間; W(Watch):留心分辨陌生網友; O(Off):上網離線操之在己;R(Report):通報網安熱線 02-3393-1885;K(Know):提升網路安全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