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 23:37 曾艾熙/整理報導
NCC:從「被遺忘權」 打造健康網際網路
身處網際網路世界中,隨之而來的網路問題該由誰來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12月1日舉辦「2015網際網路治理研討會」,研討民眾、產業和政府三方又該如何攜手合作,讓虛擬網路世界的運作更健全呢?邀請NII產業發展協進會執行長吳國維以「全球網路治理發展」為題,分享國際發展趨勢,更分別以社群媒體、內容治理機制、被遺忘權等三大主題,也請產官學界各界代表以不同的角度探討網路治理的公共政策議題。
繼2014年舉辦的網際網路治理研討會獲得熱烈迴響後,NCC今年再持續舉辦研討會,參與研討會人士來自通訊、傳播及資訊產業,也有法律及公民團體成員共約200人參與。議程包括「全球網路治理發展」專題演講,以及「網路社群參與和資訊素養」、「網路媒體內容治理機制」、「從『被遺忘的權利』談網際網路的個資保護與言論自由」等3場座談會。
第1場主題為「網路社群參與和資訊素養」:
由於網路世界具有匿名性,使用雖然方便,卻也引發了許多負面問題,「網路霸凌」便是其中之一。該會特別邀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黃銘輝擔任主持人,以及社群媒體業者包括:Line Taiwan總經理陶韻智、中華電信據通信分公司代表匯流系統處科長陳俊賢(隨意窩xuite)、源思科技公司總經理暨Juiker揪科計畫負責人黃肇嘉及從澳洲遠道而來的Facebook公共政策經理Mia Garlick。各社群媒體業者從虛擬的網路回到實體世界,大家齊聚一堂,探討網路社群參與中言論自由的界限,並分析政府在其中應扮演的角色。
第2場主題為「網路媒體內容治理機制」:
近年來,在網路內容治理議題上,由業者(自律)、政府(法律)與民間團體(他律)多元參與的共管制度已形成共識。該場次由該會委員陳憶寧主持,台灣通訊學會秘書長許文宜、三立電視台行動媒體部副總經理林慧珍及Yahoo奇摩媒體事業部總編輯李怡志擔任與談人,探討如何落實共管機制,包括業者的自律及政府的立場等。
第3場主題為「從『被遺忘的權利』談網際網路的個資保護與言論自由」:
被遺忘的權利(Right to be forgotten)是在歐盟已經付諸實踐的人權概念,意指人們有權要求移除自己負面或過時的個人身分資訊搜尋結果。該場次主持人為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友寧,與談人包括了Google台灣公共政策事務協理余若凡、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李相臣(前警政署資訊室主任)及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李世德。
「被遺忘權」是否應該立法保護?而搜尋引擎公司審查被遺忘權申請案件的標準和流程是什麼?誰有權決定是否移除資料?與言論及表意自由產生衝突時,如何取得平衡?與會者在實務及法理上進行了廣泛的討論。
NCC表示,網際網路治理需要政府機關、私人企業、民間團體等利害關係者的協調與合作,該會希望透過此次活動建立一個良好溝通交流平臺,結合各界力量,探討匯流時代各項網路治理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