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1日公布通訊傳播匯流五部法中新增訂的「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明訂在網路上若發生侵權或違法,如違反著作權、網路霸凌等情況,受害者可向法院緊急申請假處分,要求服務提供者或網路平台業者移除爭議內容,以遏止損害不斷擴大。NCC將先聽取各界意見,待彙整檢討後定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21公布新增訂的「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讓網路參與者知道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不會因為規範不明而造成困擾,甚至不敢正常使用網路服務,「自由」是網路最珍貴的價值,然而自由不能建立在侵害他人權利上。2015年10月26日至12月6日為草案意見徵詢期間,NCC將先聽取各界意見,待彙整檢討後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