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了23年的《國土計畫法》,最終於2015年12月18日,本次立法院會期的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將台灣土地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四個分區,劃定分區後若要變更必須透過中央通盤檢討,並加入明訂的罰則、納入公民訴訟條款、刪除可隨時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的法源,避免浮濫徵變更和土地徵收的發生。
206地震導致維冠大樓倒塌,讓人民對自家住宅安全產生警覺。新北市即日起開始受理「105年度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讓建物內外大改造,單件申請案補助上限更高達千萬元。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今(27日)屆滿6年,這件曾引起激烈抗爭的事件,後續仍爭議不斷。為解決類似問題,立法院26日初審通過《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就釘子戶處理、容積獎勵、公辦都更和政府代拆有更明確規範;其中,針對都更不同意戶明定3道程序,如果無法解決爭議,政府可以強制代拆。不過,仍有部分社會團體齊聚立院,痛斥院版修法草案仍有諸多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