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21公布新增訂的「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讓網路參與者知道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不會因為規範不明而造成困擾,甚至不敢正常使用網路服務,「自由」是網路最珍貴的價值,然而自由不能建立在侵害他人權利上。2015年10月26日至12月6日為草案意見徵詢期間,NCC將先聽取各界意見,待彙整檢討後定案。
4月7日臺灣舉辦第1次言論自由日慶祝活動,以紀念28年前以自焚爭取言論自由的鄭南榕先生。1989年鄭南榕堅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包括主張臺灣獨立的言論,因不願被警方逮捕,在辦公室以汽油自焚殉道。在今日的臺灣,何只主張臺灣獨立不會被逮捕,五星旗也不時被插在街頭或公園,並沒有人因此被定罪。
現今社會言論日趨自由,馬來西亞一名男子涉嫌在推特上貼文侮辱大馬柔佛州王儲,被侮辱的柔佛王儲東姑依斯邁,建議警方勿逮捕這些人,並要求當局安排有關人士與他見面交流,讓他們在他面前暢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