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6日 16:53 邱真/整理報導
守護兒少上網安全 可上iWIN檢舉要求下架
長期使用3C產品,可能產生網路成癮,導致心理依賴、對人際關係造成衝擊、逃避現實生活的無助與罪惡感,終致產生憂鬱躁鬱的情緒問題、注意力缺損等疾患。兒少法近日明定父母應規範使用3C時間,嚴重者甚至可罰5萬元。
為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違反者將依同法第91條第1項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43條第1項規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福利部呼籲家長們,105年春節長達9天,寒假也將近一個月,過年期間許多家長因為需要上班、辦年貨或者家族聯誼,無法兼顧管理孩子的行為,以至於增加其上網的機會,這個時候請父母家人應隨時注意孩子的生活,避免上網時間過長,危害身心健康。
衛生福利部表示,家長如果發現孩子在瀏覽腥、煽、色或涉及暴力犯罪等網路內容或遭受網路霸凌,可至「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進行網路檢舉申訴(關鍵字:iWIN),主管機關會在第一時間要求該網站移除資料,同時也會交由各縣市政府依法處理。
鑑於近年網友性侵事件增加,衛生福利部特別呼籲父母要協助孩子辨識網路交友的陷阱,教育孩子自我保護,更應教導正確的網路使用「五不一要」觀念:(1)不要沉迷網路影響作息、(2)不要暴露個人資料、(3)不要傳送太過裸露的視訊及照片、(4)不要單獨赴約、(5)出遊不要喝別人事先準備好的飲料,及與網友要在公開的場合見面。放假了,關心孩子在那些網站流連,一起守護兒少上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