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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23:48 李智棋

茶安新措施   7月31日起手搖茶飲、咖啡須標產地

衛福部食藥署針對茶飲實施新規定,昨11日召開說明會,邀集一百多家餐飲業者參加茶安會議,首次完整說明「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現場調製飲料之標示規定」草案,預計自731起開始實施。

今年731日起,有販售咖啡、茶葉等「現場調製飲料」的店家,需配合規定在菜單、插牌、立牌或飲料杯上,清楚標示茶葉、咖啡產地來源,咖啡須標示咖啡因含量;含果汁飲品部分,果汁含量逾百分之10才可標示為果汁。

目前國內餐飲業經營模式多為連鎖加盟餐飲業,總公司為下游加盟業者食材主要供應來源,對於食安管理自是責無旁貸,昨天出席食藥署茶安會議的餐飲業者總計有100多家,380名代表出席,其中包括這次捲入風波的英國藍、五十嵐、天仁茗茶等業者。

食藥署專門委員許朝凱接受聯合報採訪時表示,不管是手搖飲料店、餐廳、早餐店或小吃店,只要具營業登記,且提供現場調製飲料,都應在店內明顯處標示茶飲和咖啡產地來源,若有混茶情形,須依混入的茶葉比率由高到低清楚揭露。

若草案7月底公告實施後,稽查單位查獲業者未依規定標示產地、咖啡因及果汁名稱,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茶葉進口業者及大型製茶廠如未依規定自主檢驗或將交易紀錄登錄於食藥署平台,也可處3萬元到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