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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6日 12:29 曾艾熙/整理報導

法國要求全球一起「忘!」 駁回Google「被遺忘權」上訴

Google提出「被遺忘權」的非正式上訴案,於9月21日遭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CNIL)正式駁回,CNIL主席表示,Google移除全球連結才是真正符合歐盟法院的判決,若此一權利僅侷限在某些區域,那就變得很容易規避。若Google仍不遵守,法國將首度因「被遺忘權」採取罰款制裁的國家。

歐盟法院在2014年通過「被遺忘的權利」(a right to be forgotten),允許使用者要求搜尋引擎業者移除與自己相關的連結。CNIL指出,Google收到來自法國民眾的數萬個移除請求,但Google僅在法國、英國、西班牙等歐洲網域的搜尋上移除連結,代表使用者仍可透過其他區域的Google搜尋找到相關連結。因此,CNIL在今年5月要求「被遺忘權」移除申請,Google不應只限歐盟,應擴及Google的全球搜尋服務。

Google於7月拒絕CNIL要求且提出非正式上訴,Google全球隱私顧問Peter Fleischer表示,「基於一個原則問題,我們不同意CNIL在此問題上的要求,我們已經要求CNIL撤回此正式公告。」

然而,法國9月21日正式駁回Google上訴,CNIL主席表示,移除全球連結才是真正符合歐盟法院的判決,如果此一權利僅侷限於某些區域,那就變得很容易規避。而且使用者所要求移除的只是連結,內容仍在原地,也一樣可以存取。被移除的內容是需要雙重審核的,不至於影響民眾對資訊的存取權。而且,他們只是很簡單地要求境外的業者要遵從盟歐的法令。

CNIL指出,Google必須要遵循該組織所頒布的通知,否則也許會轉交給CNIL的制裁委員會進行裁決。外電分析指出,法國將是全球首個基於「被遺忘權」對Goolge展開制裁程序的國家,而Google將首度面臨罰款,最高罰款約15萬歐元,若再犯,將被罰款30萬歐元。

基於個人隱私與人權保障,今年7月美國消費者權利組織(Consumer Watchdog)隱私主管約翰辛普森(Johe Simpson),致信給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希望FTC要求Google也要在美國執行「被遺忘權」。

選舉口水戰與網路抹黑嚴重的台灣,立法單位更應該好好重視此議題,期待候選人能端出此資訊立法相關政策,製造一個更清淨、有愛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