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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日 16:35 曾艾熙

法國要求實施全球「被遺忘權」 遭Google拒絕

法國國家資訊自由委員會(Commission nationale de l’informatique et des libertes,CNIL)6月中要求Google旗下所有國家的網站都要執行「被遺忘權」,且不侷限於歐洲國家的Google網站,CNIL要求Google在15天內執行,否則將考慮採取制裁行動,Google於7月29日回應拒絕該要求。

歐盟最高法院2014年5月裁定,允許歐洲地區的使用者可從Google搜尋結果頁面中,刪除自己的名字或相關歷史事件,可要求Google搜尋引擎刪除過時或沒有關連的個人資訊,Google表示該法生效以來,他們收到29萬份申請,也已按申請刪除搜尋資訊。

針對CNIL要求「被遺忘權」擴大到全球所有Google網站,Google期限內不做任何回應,直到7月29日拒絕CNIL該要求,且表示重點不在「被遺忘權」,而是各別國家對網路非法內容的定義不同,應視各別國家來處理,Google在法國的分部恐被開罰。

Google全球隱私律師佛萊謝(Peter Fleischer)在部落格發文表示,「歐洲法律現在或許規定了被遺忘權,但在全球仍非法定。」「我們認為,沒有單一國家有權控制另一個國家的人可接觸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