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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9日 22:37 李智棋

育嬰津貼改期初發給  入帳時間提前1個月

往後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用再經過2個月的等待期,為體恤勞工留職停薪期間的經濟壓力,勞動部將就業保險施行細則修正為「期初」發給,申請者領到育嬰津貼的時間足足提前了一個月。

勞動部表示,每年申領津貼的6.8萬勞工可望受惠,由於該修正案已生效,未來不論正在請領中或是剛提出申請的民眾,皆可看到津貼提早一個月入帳。

法令原本規定育嬰留職薪津貼按月於「期末」發給,但因勞工申請某月津貼後,於該月「期末」翌日開始審核,直到入帳還需幾個審核工作日,等待期過長,因此勞動部日前完成法令修正,改於「期初」發給,也就是說,勞工若於525日申請,第一期6月津貼,將從7月提早至61日開始審核。

此外,若請領津貼包含未滿一個月的畸零日數,將以一個月計算,舉例來說,若民眾申請三個月又15天的育嬰留職停薪,原只能領取3.5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修法後可以領到四個月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