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日 16:58 白璦嘉/綜合報導
「7休1」急煞車 延到10月上路? 勞動部3點澄清
「7休1」勞動新制,原訂8月1日起實施,規定勞工不得連續工作7天,不過卻引發運輸業、媒體業反彈臨時喊卡。對此,勞動部30日臨時宣布2個月後再實施,引發勞工團體批評「政策髮夾彎」,行政院長林全7月30日已裁示,客運、媒體、旅遊業的特殊休假規定,未來將交由交通部、文化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個別解釋,勞動部長郭芳煜則提出三點澄清沒暫緩也沒轉彎。
原本是希望照顧勞工休假權益,勞動部六月底廢止「7天例假可挪移」行政命令,沒想到卻引發客運、媒體、旅遊業集體反彈。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政院說明很清楚,勞工7休1制度是保護勞工的既定政策,「沒有改變的問題」,少部分勞務形態特殊產業,政府會另為做出令釋,在令釋公布前依照現行法規執行。
柯文哲31日出席「從心理、社會、醫療層面看社會安全網之建構論壇」會後媒體聯訪,針對此事柯文哲認為,勞基法本來就是用於製造業,但拿到服務業就會出問題,他舉例,醫生開刀時不能時間到就下班,還是得把刀開完,因此,勞基法在製造業沒問題,但明顯地用在服務業,特別是媒體跟醫療就會有困難,制度仍應依照職業別做修正。
行政院舉行跨部會會議研商結論,卻被解讀為「政策轉彎」,勞動部緊急澄清說,沒有要暫緩上路。
勞動部長郭芳煜三點澄清:
一、75年函釋自8月1日起廢止,回歸勞基法36條,「每7天應休1天」。
二、回歸勞基法36條每7天應休1天,但因無強制每工作6天就休1例假日,所以要訂裁量基準以函釋明訂,保障7天之間有1天休息。
三、導遊,媒體,公眾運輸那3行業也沒暫緩上路,一樣回歸勞基法36條(每7天中應休1天),只是2個月內,針對涉及民眾生活利益或配合國家政策,另發布解釋性裁量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