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法務部正研擬擴大電子腳鐐監控的適用對象,以紓解監獄人滿為患之憂,初步研議對象包括酒駕、家暴、吸毒,及無串供之虞的交保被告,預計在年底明確化。今(3日)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電子腳鐐監控只是監控行蹤,讓被告心裡有所壓力、節制,效果非百分百,仍需評估實際效用,並非一定要擴大適用範圍。
二十年前震驚社會的擄人勒贖撕票案,兇手即刻落網、皆被處以極刑,但經過十多年的纏訟,最終有一名因證據不足、且大法官釋憲認定共同被告的自白不能作為唯一證據,而以無罪定讞。整段過程除了是一位犯人從極刑到無罪的救援之旅,也是台灣司法進程的縮影,最終這故事也被拍成紀錄片,已在2017年8月11日上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