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3日 19:57 何語嘈
從韓國近日選舉爭議看我國是否應推動不在籍投票
韓國地方選舉疑慮引發大規模抗議
6月3日韓國舉行地方選舉,卻因多達60幾處投票所發生「選票不足」問題,引發韓國民眾質疑選舉不公,並進行大規模抗議活動,也促使部分韓國民眾呼籲效法臺灣「現場投票、現場開票」的方式,以及希望廢除現行「事前投票」、「海外通信投票」等不在籍投票方式及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資格滿3年者可參與地方選舉投票等制度。
依照目前事證,雖然此次地方選舉應該沒有選舉舞弊的可能性,但卻對韓國的民主政治產生一定程度的衝擊,因為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礎之一就是「公平的選舉」,而「公平的選舉」核心在於「信任」,當民眾對選舉制度產生懷疑,並且失去信任感之時,選舉結果就難以讓民眾接受,民主政治運作的基礎-勝選者取得政權、組成政府,將隨之動搖。
對於同為東亞重要民主國家之一的韓國,我們期盼此次事件能迅速且平和落幕,韓國政府能儘速釐清民眾相關質疑,而韓國民眾也能冷靜以對不要盲目地被鼓動、利用。當然,身為鄰國的臺灣應抱持哀矜勿喜的態度,理性看待此事件,並從中汲取教訓,避免我國舉辦選舉發生相類似事件。
臺灣對於是否採行「不在籍投票」已討論20餘年
雖然此次選舉事件爭議重點不是「不在籍投票」,但會爆發此事件不在籍投票算是主因之一,因為韓國選務主管機關會少印選票就是考量「事前投票」人數不少,才會認為投票日選票無須印製太多,以免留下太多空白選票而被指控有作票的嫌疑。其實要不要採行「不在籍投票」(包括移轉投票、通信投票)在臺灣也討論20餘年了,目前只有「公民投票法」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投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但其實施方式須另以法律定之,但該法律(「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還在立法院審議中尚未三讀通過,所以仍無法進行不在籍投票。
今年年底地方選舉原住民將成為首次「不在籍投票」的選舉人
此外,立法院2025年12月26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內容包括選舉委員會應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投票,原住民選舉人不受應在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之限制,也就是原住民可以在各種公職人員選舉時進行不在籍投票,因此年底的地方大選應該就是我國有史以來進行第一次不在籍投票,不過只限於原住民。雖然此前選務人員已經有所謂「移轉投票」,但那是方便選舉工作人員投票的一種權宜措施,不能視之為正式的「不在籍投票」。
「不在籍投票」贊成、反對意見紛陳尚難以調和
到底我國應不應該採行「不在籍投票」,贊成與反對意見主要如下:贊成者認為不在籍投票可便利公民參與投票,為保障憲法第130條所明定的「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的重要方式;反對者則認為不在籍投票風險高,無法確保投票之隱密性(如果是移轉投票,因為申請者畢竟是少數,在個別投開票所非常容易被認出這些票是投給誰),也可能被操控(如果是通信投信,可能在投票當下被脅迫,也無法保證選票移轉過程之安全),如此將削弱選舉結果的公信力,更破壞民眾對選舉的信任。
因此如何兼顧公民的選舉權及杜絕「不在籍投票」之可能流弊,政府責無旁貸,或許先從公投及原住民公職選舉開始施行是一種可行的方式,公投是對「政策」的抉擇,且是全國性議題,申請移轉投票者的選票無需另設票匭,可減輕選務負擔;而原住民公職選舉則因選務較為單純,且選舉人數較少,兩者對選舉制度衝擊力都較為微小,選務主管機關中選會可以從辦理的經驗中觀察其利弊得失,並找出有效的防弊措施或因應之道,也可讓全國民眾從「不在籍投票」的實際執行情形瞭解其良窳,進而決定支持或反對。
讓實際執行情形說話
最後,呼籲全國民眾對於「不在籍投票」的議題應冷靜討論,想對贊成者說,保障人民的選舉權很重要,但選舉是民主政治運作的重要基礎之一,如果因為「不在籍投票」產生流弊導致民眾失去信任,將嚴重斲傷民主政治的根基,不利民主政治的發展,如美國近2次總統大選發生的投票爭議都升高國內的對立局勢,引發民主倒退的疑慮。也想對反對者說,選舉的公信力很重要,但選舉權的保障也很重要,不宜因為「不在籍投票」可能產生流弊就完全不予採用,致使關心家鄉公共事務的人因路程遙遠等相關因素無法用選票表達意見,並讓長期把持地方事務的派系繼續以資源鞏固其勢力,而看不到發展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