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4日 19:49 何語嘈
9月9日運動部成立 臺灣全民運動能否長長久久?
眾多國人期盼的運動部終於在9月9日國民體育日掛牌成立了,首任部長連續兩屆奧運羽球雙打金牌的李洋也正式走馬上任。運動部的成立不只為實現總統賴清德的競選政見,推展全民運動、推動運動產業多元發展、打造臺灣品牌的國際賽事,更重要的是讓臺灣不再只是關注體育競賽成績,而是藉由全民運動打造一個健康、充滿活力的國家。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的網站介紹,1932年我國即有體育委員會負責主管體育行政,惟因時值戰亂,無法發揮功能,1973年在教育部之下正式成立體育司。1987年行政院研修組織法時,雖各方促請成立「體育部」之聲浪甚高,惟未被行政院採納。1995年在時任總統李登輝的支持下,行政院同意下設部會級的體育委員會,1997年正式成立、運作。2013年配合組織改造,體委會併入教育部更名為「教育部體育署」。
由上述介紹可以發現,體育主管部會的設立可說是一波三折,這主要跟執政者與國人對體育、運動等相關事務的想法有關,早年在國內經濟尚待發展的時期,似乎沒有多少人會花時間運動,多半是關注體育競賽可否奪牌,以提振國人士氣、提升我國的國際知名度。此外,運動設施也少得可憐,常見的是學校中附設跑道的操場、幾個籃球架,以及一、二張桌球桌。1990年初期筆者就讀大學時,晚上經過學校附近河堤時,還是一片漆黑、罕有人跡;但現在河堤晚上常常人聲鼎沸,有打籃球的、跑步的、騎腳踏車的,差別非常大。
至於1995年李登輝會支持設立部會級的體育委員會,恐怕與他年輕時學習劍道有關,認知到「體力即國力」,沒有健康的國民難有健康的國家。而2013年體育委員會被降級改併入教育部,時任總統馬英九雖個人喜愛運動,但可能認為臺灣太小不足發展運動產業,因此才會以集中體育資源、提升行政效率為由將體委會降級為體育署,專注培育運動選手奪牌,而沒有想過應仿效其他國家經驗,將體委會轉型為推動體育競賽、全民運動及運動產業的運動主管機關,如韓國的文化體育觀光部。
但這些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運動部成立後可否達成預定的目標。依照今年5月15日教育部體育署向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報告運動部的籌備進度,簡報中列出成立運動部的4大精神:(1)注重全民運動及體育;(2)為臺灣培育出傑出運動人才,保障選手權益;(3)積極參與國際賽事,推動臺灣舉辦更多大型國際賽事;(4)推動臺灣的運動產業,發展運動經濟。並以「運動壯大臺灣」為願景,推出組織新造、思想翻新(競技運動全民化、體育班轉型)、全新推動(特定體育團體改革2.0、全民運動產業化及加強推動運動外交)等3大策略。
然而有願景不代表臺灣運動領域的長年沉痾就馬上可以得到解決,畢竟問題如果好解決早就解決了。雖然部長李洋是優秀運動人才,對運動相關事務熟悉,但他不可能事事親力親為,還是需要整個運動部配合執行,不過如果無法招攬更多具有創意與拚勁的人才,而是沿用原體育署的人馬,恐怕難以擺脫原有的慣性思維,要大刀闊斧進行改革將會是緣木求魚。所以李洋必須要展現高超的領導統御能力,一方面為運動部同仁注入新的觀念與精神,讓運動部同仁能展現嶄新的面貌,另一方面又要避免讓運動部同仁感覺自己被視為改革的對象,產生消極抵制的心理。
至於體育界長久被人詬病的體育班制度、各單項運動協會的管理與監督更將是檢驗運動部成效的關鍵指標。因為奪牌文化的影響,臺灣長期將相關資源投注在體育菁英身上,過度傾斜的結果就是體育班的血汗操練,以及全民運動的付之闕如,導致太多體育選手不具備基本的知識能力,等到從運動場上退役後不知自己可以做什麼,無奈之下只能幹出賣勞力的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國人整體運動量嚴重不足,不利國人身心健康。而諸多運動協會的亂象,曾遭國人譏諷為「邪會」,不僅無法協助推廣該項運動、培育扶持優秀運動選手,更甚者反而成為阻礙選手更上層樓的絆腳石,協會的功能僅剩領取政府補助,以及成為選舉時的動員組織。
其餘諸如運動產業發展缺乏政策引導與激勵、基礎運動設施仍有不足、運動選手身心遭受各種不法侵害等問題也存在許久。以上提到的問題,其實關心運動發展的媒體與國人都知之甚詳,也曾經熱烈討論過,遺憾地是好像都在原地踏步,問題都無法獲得解決。如前面所述,這些問題是長年沉痾不可能朝夕解決,但期盼運動部能汲取國外成功的經驗,找出正確的方法,逐步地改善這些問題,讓國人真心感受運動部有在動起來。最終還是衷心祝願,運動部的成立可以成為臺灣全民運動的起點,使臺灣成為健康、活力之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