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自由的,真正的獨立媒體。

2016年4月12日 13:26 于志申

「愛與教育」才是預防隨機殺人最佳方法

近一、二年來,國內發生多起隨機殺人案,除帶來社會大眾的恐慌、不安,也引發廢死與反廢死的激烈爭辯。然而,如何建立預防隨機殺人的機制,還是國人最為關心的事情。參考國外經驗,目前為人熟知的建議包括提高見警率、設置暴力阻斷者、延長有期徒刑刑期、提高假釋門檻、新增鞭刑、強化家庭與學校教育等。

檢視這些建議,都算是不錯的方法,而且也都有國外成功的經驗,但在臺灣可行嗎?根據過去的經驗,往往在國外成功的政策、措施,移植到臺灣施行就變了樣,因此不是隨樣照抄就可以,必須先看臺灣的環境是否適合施行這些建議,否則只是浪費國家社會的資源,又無法收到預期的成效。

首先,提高見警率、設置暴力阻斷者都是屬於預防性的措施,前者期望藉由提高警察的被看見次數,使可能的隨機殺人者不敢犯案;後者則是利用經驗豐富的人員針對社區可能的犯案者,在其犯案前透過相關措施消除其犯罪衝動。施行前者需要投入龐大的警力,然而臺灣警員勤務繁重,尤其大城市更是基層員警想逃離的地方,所以除非增加警察人力,這個措施根本不可行。至於後者也需要召募大批有相關背景的人員,並加予訓練,可是這種人員在臺灣並不多,雖然有人建議可召募退休警員,不過又能有多少退休警員願意擔當這個角色呢。

其次,延長有期徒刑刑期、提高假釋門檻則是希望以漫長的刑期與監獄生活來嚇阻可能的犯案者,讓他們知道犯殺人罪可能不是被判死刑,而是一輩子暗無天日的牢獄生活,飽受煎熬而無法獲得解脫,然而這二個措施均涉及我國的獄政管理。臺灣曾因為監獄數量不夠,而降低假釋門檻,因此如要延長有期徒刑刑期、提高假釋門檻,就必須先解決監獄數量不夠及監獄管理人力不足的問題,否則沒有足夠的配套,這二個措施是難以施行的。

至於鞭刑,目前施行的國家飽受歐美先進國家質疑、批評,我國政府如施行了有可能扛住這些壓力嗎?以政府歷來的表現,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答案是什麼,就無庸贅言。最後,強化家庭及學校教育才是最好的處置方式。因為前幾種建議都是針對可能的犯案者所設計,帶有恐嚇意味的措施,其實代表社會已經有存在可能的犯案者,如要防範未然,最好還是讓社會不要有製造這種人的環境產生,否則防不勝防,無法根除隨機殺人事件的發生。

當然,強化家庭及學校教育不是一蹴可及,必須經過長時間的施行才能奏效,也必須花費較大的力氣來扭轉國人的價值觀,才可順利施行,然而正如大家常聽到的一句話「今日多建一所學校,明日就能少蓋一所監獄」,這道理大家都懂,然而卻不容易作到,關鍵就在於教育應是以愛出發,而不是以功利主義來主導,唯有真正落實這個理念,才能達到根除隨機殺人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