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 23:35 林耘翰
性自主年齡不設限?從青少腦部運作剖析
在2015年底的同志遊行中,「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訴求引起保守團體一片嘩然,台灣同志遊行聯盟指責信心希望聯盟混淆民眾視聽,散播「廢除刑法227條等同性侵害無罪」的訊息,造成大眾恐慌。同志遊行聯盟讓不同的團體都能發聲,這爭議的主張,信義南松山區立委候選人呂欣潔表示,是「人民民主陣線」所提出,其實刑法221條到225都規範了「強制性交」、「(未成年人)加重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責,因此「成年人引誘你的女兒性交,將是無罪的」完全是危言聳聽。
呂欣潔在競選部落格中說道,由於刑法227條的存在,小男女朋友(如15歲、17歲)之間的合意性交,必須被強制通報社會局、教育局,一對青澀的小情侶之間的情感就被妖魔化、罪惡化、更會影響未來他們建立正確性知識與態度的機會。也有些社工希望刑法能朝向「十六歲以下間的合意性交除罪化」方向「修正」,這則需要更多的實務工作討論來研擬。同志諮詢熱線也表示,「性保護」與「性自主」的分際其實並不可能一刀兩斷,應該廣泛聆聽未成年者的主體意見,正視其真實處境。
諮商專家Yanti於「輔導自在人心」部落格中也提出看法,《刑法》規範個體年滿18歲要負完全責任,而《民法》則是年滿20歲才有完全行為能力,「自主權」定義往往指的是個體有能力作出理性成熟的、不被脅迫的決定,依此名詞界定來看,追求性自主的前提,是能完全負責享受「性」的同時,隨「性」而來的後果,如懷孕後養育下一代。然而,在個體法定成年之前,言行若有不當而造成他人身心權益受損,其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仍須共同承擔其結果。
暫時從各種主張中跳脫出來,醫學上已知青少年的腦部有著神奇的運作,認知神經科學家薩拉-傑恩·布萊克莫爾(Sarah-Jayne Blakemore)以功能性磁振造影比較了前額葉皮層在青少年到成人的不同。薩拉在TED演說裡解釋,青少年比兒童或成人更有冒險的傾向,特別是與朋友一起的時候。是什麼驅動他們想脫離父母親獨立,並讓同齡的朋友印象深刻?從他們大腦的邊緣系統(limbic system)一部分的發展過程可以看出端倪。
邊緣系統位於大腦的深處,它負責的事情包括「情感處理」、「獎勵處理」。它會讓人從做一些有趣的事情中產生回饋,包括冒險,它驅使人們去冒險,而青少年邊緣系統的內部區域對於冒險所產生的回饋感覺,相較於成人而言是超級敏感!
至於前額葉皮層(pre-frontal cortex),它是阻止我們過度冒險的腦部區域,然而青少年階段,它卻尚未成熟仍在發展中。內側前額葉皮層區的活動降低的現象,出現在青春期的被觀察者腦部,薩拉認為這可能是由於青少年和成人使用不同的思維方式,不同認知策略,來進行社交的決定。把其他人的觀點列入考量,來導引自身的行為,這份能力在青春期的中段到後段仍然在發展,因此10幾歲青少年不太容易接納他人的觀點,並非完全是父母的固執認知。
青少年並非不理解自身行為的風險,如吸毒、超速駕駛、危險性行為等,他們不是缺乏資訊而是缺乏判斷力,因為腦部仍在發育,且充滿著性荷爾蒙,如同火藥庫般一觸即發。薩拉的結論是,在成人眼中青少年那高漲的冒險企圖、孱弱的衝動控制、自我中心…這些不應該被污名化,這些實際上反映了大腦中的變化,在那段黃金時期中,大腦特別具有適應性和可塑性,是學習和創新的大好機會。
在「刑法227條刪改存廢」,和「性保護與性自主分野」的討論之外,家長們更應跟孩子分享,生命最高的目標不是滿足衝動,而是抓住腦部發展的黃金時機,度過更有價值的幸福青春。
誠如洛杉磯的精神科醫師葛蘿絲曼(Dr. Miriam Grossman)所說:「當性牽涉到挑逗慾望和吸引力時,是很危險的。過度誇大性在人類生命中所站的位置時,是具有破壞力的。然而如果是跟對的人在對的時候發生,性卻是超然而又肯定生命的。」這些是青少年們有權聽到的,立基於腦神經發展與生物學的真理,值得我們深思與傳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