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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 15:45 林智恩/整理報導

打工度假新增捷克 熱潮再起

打工度假明年將再增美麗古城捷克!中華民國駐捷克代表處代表陸小榮與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易禮哲(Václav Jílek)於28日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完成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備忘錄》,預計105年4月開始實施。

捷克是歐洲第9個(繼德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及奧地利),及全球第14個與臺灣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議的國家,停留時間自簽證核發日起算,最長可達一年。另為配合捷克僱用外國青年的相關法律規定,18歲至26歲青年才能申請。

未來可基於「度假為主、打工為輔」的原則申請前往捷克,並透過觀光旅遊、短期學習及受僱從事臨時性工作等方式,親身體驗當地生活、風土民情、社會脈動、文化傳統,學習當地語言,預計明年即將再掀一股度假打工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