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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2日 13:04 李智棋

住警器有助降低火災傷亡 台灣僅一成設置

消防法規定,5樓以下免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住宅,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但消防官員發現,國內民眾因沒罰則,加上普遍存有「火災不會燒到我」的僥倖心理,以致設置率偏低,民宅設置率約12%,遠低於美國的90%多及日本的7%。這種狀況令人憂心。

宅用火災警報器可偵測濃煙或高溫,火災時發出警報聲,提醒民眾及早逃生,但台灣的設置率偏低。在去年底就有兩起火警,因為住戶太晚發現失火,逃生不及而釀成憾事。消防局舉例說明,像是台北市南港區頂樓違建套房火警,一名房客在睡夢中葬身火窟;一個月後,信義區某住商大樓暗夜大火,一家四口倉惶逃命,男主人遭火吞噬。

與國外相比,目前台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設率偏低,僅12.17%,美國70年代起推動住宅用住警器,設置率已近百分之百,火災死亡人數減半;日本推廣10年,設置率79%,每百件火警中,未裝設住警器的死亡人數為7.6人,比裝設者多出2.5人。

台北市在過去5年也有13件火警報案,因裝住警器的住戶發現得早而零成災。台北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楊豔禾說,根據國內外經驗,住警器非常有效,消防法規定應裝住警器的住戶須在2017年底前完成,但因無罰則,民眾安裝意願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