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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6日 11:39 李智棋

取締亂丟煙蒂 加重罰則有效嗎?

台北市長柯文哲遭一名男子丟煙蒂陳情、北市環保局宣布五月起將加重亂丟菸蒂罰則後,聯合報隨即從各面向追蹤報導,切入角度包含「各縣市環保局是否跟進加重罰則」,以及「重度吸煙民眾的看法」。其中在聯合報訪問各縣市環保局時,不少單位皆提及「取締亂丟菸蒂不易」,因為必須拍到清楚影像,以及足以辨識身分的資訊。

這使我想起,去年底立法院也提出一項跟菸害有關的修法,該項草案指出,未來汽、機車駕駛若在行駛時抽菸、導致他人受害時,可處600元罰鍰,向來「嫉菸如仇」的我,看到政府推出這項政策時,內心是歡喜的,我很單純相信如果舉報成功對癮君子應該有某種遏阻作用吧?

雖然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表示接受民眾照相檢舉,但是問題來了:在短暫的紅燈時間中,如何隱密又快速地拍下照片?如果不小心被對方發現我在拍攝會不會招來麻煩?為了證明對方身份,如何才能同時捕捉到對方車號和吸菸的影像呢?一想到這諸多難處時,很快便使我打消了扮演正義使者為政府糾舉不法的念頭。 

回過頭來看,不是不認同主管機關立意,只是施政者若真心欲改善台北市民亂丟煙蒂現象,是不是會仔細思量執法落實的困難度,乃至對於施法對象的合宜性,而非為修法而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