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自由的,真正的獨立媒體。

2017年10月26日 18:39 鄭哲宇

15年後獲判無罪 鄭性澤親筆信公開

2002年1月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鄭性澤被控殺害刑警蘇憲丕,2006年判處死刑定讞;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以發現新事證為由聲請再審,2016年台中高分院裁定再審,鄭性澤獲釋,等待最後判決,並於今(26)日由台中高分院改判無罪,但仍須限制住居。

鄭性澤在親筆公開信中指出,「今天法院撤銷了錯誤的判決,改判我無罪,這個無罪我等了15年。」魚麗人文主題書店臉書今天分享鄭性澤親筆公開信,還附上英文與日文版本,以下是公開信全文。

【鄭性澤公開信全文】

今天法院撤銷了錯誤的判決,改判我無罪,這個無罪我等了15年。

今天在這裏我有些話要向蘇憲丕的兒子說:

在這十五年中,我背負著殺警兇手的罪名,死刑確定被關在台中看守所等死,我每天都要在很驚恐的氣氛裡度日,家人也都提心吊膽的有要收屍的心理壓力,我和家人都不好過。

在這十五年來,我腦海中始終有一段畫面,那就是當年我被警察帶到殯儀館,逼跪在你父親靈位前時,你正站在父親靈位前祭拜,你被腳鐐聲、逼跪聲驚動,轉過頭看向我的畫面。

我和你對望了一眼,我們沒有交談,也不允許交談,你的眼神告訴我:「你是壞人。」但當時我無法告訴你,我不是,我知道你很痛苦,但是我真的不是,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真的!!

今天法院還我清白,讓我有機會在十五年後的今天,清楚的跟你說:「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我很慶幸自己在十五年後的今天能夠告訴你,如果在2006年我被執行死刑了,這句話我永遠沒有機會說了。

你我立場雖然不同,但一樣經歷和遭遇了人世間的痛苦,分離的、仇恨的、傷痛的、破碎的,你我兩家都是受害人。

這些是我想要向你說,它放在我心中已經十五年。今天以前,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人,從這一刻起,我要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在這裏,我祝福你!祝福你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