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 19:16 鄭哲宇
核廢料在我家? 黃國昌:儘速建立公眾參與平台
「過去40年,北海岸受夠了!」為瞭解核能發電廠一號廠與二號廠高階核廢料的處理問題,時代力量黨團黃國昌、徐永明、高璐.以用、洪慈庸4名立法委員偕同公民團體、原子能委員會官員、地方自救會成員2/18參訪核一與核二廠房。黃國昌表示,高階核廢料沒有經過民主審議程序前,反對將核廢料繼續放在萬里。
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表示,肯定核電廠員工兢兢業業與負責任的工作態度,然而在沒有與公眾有充分討論之前,就決議以戶外乾式貯存的方式來處理,在民主社會是無法被接受的。計畫從3月開始,會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或是對外舉辦草根論壇,邀請各方彙整意見,並推動核廢料處理的專法立法,讓全台人民一起討論我們家園的核能廢料該如何處置。
核一廠與核二廠最快於2018年就會面臨到除役的問題,即便到了除役年限,若無法妥善封存、處理使用過的燃料棒(通稱高階核廢料),核電廠也無法順利除役。每次核電廠大修時,會更換1/3的燃料棒,並運送到濕式貯存槽保存,利用水來隔絕燃料棒反應的餘熱以及輻射。
然而貯存槽的空間即將滿載,若沒有新的方案,核電廠將面臨無法運轉的情形,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表示,最晚至明年夏天台灣北部就會有缺電的疑慮。為解決此一問題,台電經過評估程序後,決定在核一與核二的廠區內興建戶外乾式貯存槽,按現行法規,最長能在現地保存40年,待最終處置方案決定後,再移至最終處置場所。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居民十分擔心,乾式貯存槽會不會直接變成最終處置場所,如此三個核電廠直接變成三座核廢料廠。對此林德福回應,現在核一廠與核二廠興建的是第一期的乾式貯存槽,為的是解決除役前的商轉問題;現在已在為核電廠除役規劃第二期的乾式貯存槽,並將「集中單一廠房處理」作為核廢料最終處置的方向、進行評估。
黃國昌說:「現行的核廢料管理法裡只有定義最終處置,但對於核廢料的短期處置、中期處置都沒有定義,該選何種地點作為處理廠也沒有規範,推動核廢料管理專法、甚至成立專責管理機關,將是我們未來推動的方向,這是與全台灣人民都相關的事。」
黃國昌強調,在沒有公眾充分討論的情況下,只因為時限將至,就強迫全民接受台電決定的方案,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時代力量預計將從3月開始,於立法院舉辦公聽會,邀請各方關心核能議題的公民團體、原能會、以及其他台灣人民一同來討論台灣核廢料處理的未來。林德福也回應,對於公眾給予的意見,台電都會審慎來看待、接納,並且評估。
一句話大省思:
開放公眾平台參與重大議題,讓民眾、政府彼此有共識。若不瞭解多少,就會損害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