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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7日 18:02 董曉光/整理報導

蘆薈產品過量恐傷腸胃腎臟 明年起須標警語

近日因爆發保健食品內含大量蘆薈素造成消費者腹瀉、腹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署預擬自明年7月1日起,所有含蘆薈產品必須標示腸胃及腎病相關警語才可上架。食藥署同時提醒民眾,蘆薈素每日攝取上限為10毫克。食藥署訂定「使用原料『蘆薈』之有容器或包裝食品應標示警語」草案,預計明年7月1日起實施,並以食品製造日期為準。

食藥署表示,使用原料蘆薈需確實經完全去皮後方可加工使用,蘆薈含有蘆薈素,民眾食用含有蘆薈的產品,每日蘆薈素(Aloin)攝取量最高不得超過10毫克。

考量蘆薈素對人體的影響,預告草案中規定,產品皆應加註警語,使用原料蘆薈的有容器或包裝食品應以中文顯著標示「不建議經期、懷孕或哺乳期婦女、12歲以下孩童、腸胃不適、腹痛患者及腎病患者食用」字樣的相關警語。不過,若檢具產品經具公信機構檢驗所含蘆薈素含量低於0.1 mg/kg(即ppm)的分析證明者,則始得免標前述的警語。

食藥署指出,待正式公告及實施後,含蘆薈產品若應標示而未標示,罰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若蘆薈素含量超出標準,則罰6萬到2億元,且產品要回收並下架,請蘆薈相關製造廠商不可漠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