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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日 09:28 李智棋

兼任助理定義為「學習型」 學生反應勞權受損

新學期將至,由教育部頒佈的《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在校園引發爭議還沒解決,今天高教工會與學生團體前往教育部抗議,提出限縮學習型助理定義、貼補助理納保所需的經費,並將各大學勞檢結果納為評鑑項目三項訴求。

代表此次行動發言的高若想表示,根據勞動部規定,只要學生與校方有受雇關係,校方就應為學生納保,但在教育部提出的指導原則中,卻硬生生將學生助理劃分為「學習型助理」與「勞雇型助理」,使得許多大學以「學習型助理」規避應給予學生的勞健保支出。

對於學生提出的訴求,教育部參事黃雯玲表示,對於學習型及勞僱型會有更明確區分及定義,待各校9月中旬開學施行後,會再統計各校兩種類型的比例,至於補貼學校勞保經費,因教育部預算是塊大餅,若增加恐排擠其它預算;此外,大學評鑑主要和教學內容相關,不適合納入由勞動部主政的勞檢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