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自由的,真正的獨立媒體。

2015年11月19日 15:17 鐘暄伊

保障行人路權 將加強取締違法者

行人是道路使用中最弱勢的一群,遭遇車禍往往造成嚴重損傷,過去3年每月平均有1,303個行人在路上遭車輛撞傷,高齡者佔了相當高比例,且多發生在清晨5時至6時及晚上17時至21時,肇事原因分析,前二名分別為「行人違規」及「車不讓人」。為確保行人交通安全,內政部警政署已要求警察機關針對「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行人不依規定穿越道路」等項目加強執法,呼籲民眾務必守法以免受罰。

內政部表示,根據警政署統計,101年至103年行人交通事故有756人死亡、4萬6,187人受傷,且其中有394個是老人,由於許多車輛駕駛人缺乏「行人絕對路權」的觀念,開車接近行人穿越道時,多未能減速並讓行人優先通過;另外,行人則常因不耐久候,在紅燈時闖越道路,或是不願繞道使用天橋、地下道等安全設施,直接穿越雙黃線或分隔島等禁止穿越的路段,險象環生。 

內政部指出,為促使行人守法,並養成駕駛人「禮讓行人」的習慣,各警察機關將持續針對「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及「車輛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先通行」嚴格取締,各將可裁罰600元至1,800元。另「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或警察指揮」、「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及「行人於交通頻繁地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嬉遊,足以阻礙交通」各將可裁罰300元,希望透過違規取締及勸導作為,以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 

此外,為友善行人通行,營建署已於99年開始要求地方政府推動騎樓整平計畫,目前已完成8萬公尺以上的騎樓路段,整平後有效改善騎樓高低差問題;另要求新建大樓應依都市計畫法令及都市計畫書規定,自設機車停車空間,以免住戶車輛占用騎樓,影響行人通行,且警察機關也將加強取締人行道、騎樓違規停車及道路障礙,並依法舉發,處新臺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提供行人舒適的行走空間。 

內政部也提供幾個外出更安全的小秘訣:行人多穿著亮色衣服、依規定過馬路、隨時保持警覺;而駕駛人則要有行人優先觀念並保持注意力,期許人人都能守法,並養成「禮讓行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