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三讀:孩童玩遊戲依法有據
2015年11月18日 13:23 鐘暄伊
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修正草案,增訂保障兒童及少年平等參與活動的權利,以確保所有兒童少年都能平等參與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
衛福部表示,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已於103年11月20日開始施行,公約雖然明文保障兒童的平等權及遊戲權,但社會常見的特殊兒童,例如:罹患疾病、身心障礙等身心狀況較特殊的兒童及少年,若想參與相關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卻遭主辦單位拒於門外,就有違公約的規定。因此,透過此次修法,增訂保障兒童及少年平等參與活動的權利,以維護兒童少年應享有的平等權及遊戲權。
此次修法進一步保障兒童少年的平等權及遊戲權,期望今後相關政府部門及民間單位均依法落實推動,讓每一位兒童及少年都能自由參與休閒、娛樂及文化活動。每一位兒童及少年不僅是父母的寶,也是國家社會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