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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孝親費給不給?怎麼給?

2021年12月5日 15:33 劉玉璇

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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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的問題很現實,金錢與孝順問題也是個難解的習題。

有名男性日前在Dcard詢問網友們關於孝親費的問題,他提到自己婚前給家裡8,000元,而老婆婚前也會給單親的媽媽10,000元孝親費。但近期老婆懷孕,兩人就開始談論如何減少孝親費的問題。老婆主張先不再給,老公則覺得可以逐漸遞減,兩人意見不同後,就決議各自回原生家庭討論。經過一番討論,男方的媽媽覺得「可以不用再給生活費,但未來的育孫費若需要幫忙就要算清楚」; 女方的媽媽則覺得「雖然未來有退休金,但是辛苦大半輩子把女兒拉拔長大,又自己一個人住鄉下,現在連孝親費幾千元都不給覺得很失落....」。

與雙方家長溝通之後,男方開始苦惱是否要因為這點小錢而傷及家人感情,但眼看老婆的態度堅定,甚至提出想要搬回娘家。雖然男方似乎覺得仍有商量的空間,然而,當提出這個問題與家人討論時,可能早已傷及彼此的感情。

但其實法律有明文規定,父母只要是「不能維持生活」,即可以向成年兒女請求扶養費。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若父母有自己財產或是本身有工作、謀生能力得支付日常生活所需,在法律上是沒有辦法向子女或是負扶養義務之人請求扶養費的。且法院在裁定實際金額時,也會以行政院主計處所公佈各縣市的最低生活費依據為標準,例如臺北市為每月新臺幣17,000元、新北市為15,000元、高雄市為13,000元不等。

根據筆者針對身旁周遭約50位親友調查,過半數的受訪者並沒有經常性給付孝親費的習慣,其中以31-50歲的三明治族為大宗。受訪者大多表示「量力而為」或「孝親費AA制」婆家老公給、娘家老婆給,多數人認為並無公定價、依自身環境條件、薪資所得、是否扶養子女、是否與公婆同住而標準不一,更多則是以過年或特別的節日,如父母的生日,以此表達心意,由此可見「養兒防老的觀念」隨著少子化的跡象及生活景氣的影響已日漸弱化。有部分比例的受訪者,甚至是「未曾給過孝親費」或「婚後因種種因素就無法再給予孝親費」。

孝親費引發的夫妻問題、婆媳問題,許多人認為除了彼此各退一步之外,更重要的是衡量自己當下的經濟狀況,並沒有標準答案。孝親費不只是夫妻兩人之間的習題,更是兩個世代的觀念問題,若能藉由理性溝通找到一個平衡點,相信更能縮短兩代人之間的距離及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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